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1周至第第19周,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日期见校历),寒、暑假不受理。
办理地点:图文信息大楼南705教务处
受理对象: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办理
说明1:该证明用于证明学生在校就读及就读专业,格式及内容固定。
说明2:在读证明的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录取年份、所在院系、就读专业、性别、预计毕业日期,教务处不出具其它格式的在读证明,有特殊需求,请联系所在学院。
说明3:在读证明可在所在院系办理完后至教务处盖章,或直接凭学生证至教务处办理。
教务处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