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综合实践开始前
1、各学院成立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小组并上传至东海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的“文档管理”的“发送文件”模块。
2、 拟定各学院的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实习报告要求、毕业设计的课题要求,上传至东海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中的“文档管理”的“发送文件”模块。
3、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和历届毕业综合实践安排,各学院可自行制定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所需表格和相关文件,并上传管理平台发送给学生下载。
4、专业主任确定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一名老师指导学生不超过20名。(教务员学院管理员在管理平台上委派)
二、学生离校前
1、组织落实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工作,向学生宣布实习计划,提出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及注意事项,使学生了解实习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各项实习规定,公布成绩评定办法,并落实学生实习单位。
2、发放东海学院学生毕业实习三方协议书。(学生第一次返校后上交给辅导员,各学院收齐后交学院教务员处存档)
3、下发毕业跟顶岗实习成绩评价表。(学生最迟于4月30日时提交指导教师,各学院收齐后交学院教务员处存档)
1、各学院毕业综合实践过程自查(12月28日前、2月28日前),学校抽查。自查过程提交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过程检查”模块。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进行师生互动,按时上传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
3、各学院、教务处检查学生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的撰写进度及质量,了解作业与提问、师生交流情况。
4、各专业指导教师按时批阅实习周记,审阅实习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确认的实习报告最终稿在每年4月中旬完成。
四、毕业实践成绩鉴定阶段(每年4月30日前)
1、各位指导教师在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成绩管理”模块,录入学生毕业跟顶岗实习的成绩的评价,包括实习单位鉴定等级和学校指导老师鉴定等级。同步录入实习报告鉴定成绩。
2、各学院在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上,根据实习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自动生成毕业实践综合过程总评成绩统计,教务员按教务处的要求录入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1、每年5月31日前,各学院导出毕业综合实践指导记录表(含实地指导记录表、过程检查记录表),由各学院教务员保存。
2、每年6月初,教务员在平台上推送“学生评议指导老师工作状态反馈表”、 “督导考评指导老师工作状态评价表”、“专业主任考评指导老师工作状态评价表”和“指导教师工作岗位考核自评表”。完成后由学院教务员汇总统计,学院领导审核。
3、每年6月中旬,由各学院推荐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的“优秀指导教师””、由督导室推荐优秀专业团队名单,一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6月下旬公示后给以奖励。
4、毕业综合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教学院长)组织做好毕业综合实践环节自评工作总结和评优结果,由教务员上传至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中的“自评及总结”模块。
5、毕业综合实践结束后三周内,各学院将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报告、设计成果、过程管理等资料归档,所需归档材料清单详见下表。教务处、督导室对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抽查。
归档材料清单: 序号 归档清单内容 存档 责任人 1 东海学院学生毕业实习三方协议 纸质版 学生、辅导员 2 东海学院毕业跟顶岗实习成绩评价表 纸质版 学生、指导教师 3 毕业跟顶岗实习单位统计表—平台自动输出 电子版 教务员 5 毕业综合实践指导记录表-- 平台自动输出 电子版 指导教师、教务员 6 毕业实践综合总评成绩统计表--平台自动输出 电子版 指导教师、教务员 7 按专业班级、学生保存---实习阶段资料(含学生实习信息、实习周记、实习小结等) 电子版 指导教师、教务员 8 按专业班级、学生保存---毕业实习报告 电子版 指导教师、教务员 9 按专业班级、学生保存---毕业综合训练优秀学生资料(含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周记等资料) 电子版 指导教师、教务员 10 毕业综合实践环节---自评及工作总结 电子版 专业主任、教务员 注:纸质版按专业班级,制作统一封面装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