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试行稿)
为保证毕业综合实践质量,提高毕业综合实践管理水平,加强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监控,学校对毕业综合实践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学生、指导教师、辅导员、专业主任和教学管理人员运用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http://bysj.esu.edu.cn/),实行以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
1、按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须每周至少登陆实习平台一次,撰写实习周记并提交,实习周记要求能反映学生一周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提交周记从跟顶岗实习开始,至次年4月(视学生实际实习情况)。
2、跟顶岗实习单位有变化的,学生需登陆实习平台PC端,在“实习单位”模块中及时填写,并告知辅导员和指导教师。
3、学生至少每周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通过毕业实践平台微信端的“师生交流”或者PC端的“提问与作业”模块)。
4、学生应根据学校关于毕业实习报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在顶岗实习里的“实习报告”模块按时上传毕业实习报告稿,老师在平台上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定稿,5月1日前最终稿上传平台。毕业实践平台能自动确定毕业实习报告修改版数,用V+数字来表示。
5、学生实习周记数须达到毕业实习周数的最低限度:2+1学制的专业规定毕业实践周数至少18周,学生实习周记数必须至少达到15篇为合格;2.25+
0.75学制的专业毕业实践周数至少15周,学生实习周记数必须至少达到12篇为合格。如果学生实习周记数没有达到合格,则毕业跟顶岗实习鉴定成绩为不及格。周记数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6、学生忘记提交上一周的周记,可通过点击“实习周记”模块中的“补交周记”按钮补交,一周最多只能提交2篇周记(含补交)。
二、专业主任、指导教师
1、在学生开始毕业实习前,各专业主任应制定《毕业实习大纲》,交给二级学院管理员,并上传至管理平台“平时操作”中的“发送文件”模块,向相关教师和学生发送。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布置实习任务、实习要求,公布成绩评定办法,并落实学生实习单位。
2、指导教师应及时登录平台(或通过实习平台微信端)批阅学生提交的实习周记、答复学生提问。在评阅实习周记、提问与作业、师生交流(微信端)后都有成绩等第评分,成绩评分作为平时成绩参考汇总在“顶岗实习”里 “学生计分”模块上。
3、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一周至少一次,督促学生按时按质完成毕业综合实践全过程实践任务。微信端师生每天交流能在交流记录中自动添加,一个学生一天交流多次只自动记录第一条主题内容。其他形式的师生交流如电话、QQ、面谈、短信等,需及时登录平台—交流记录模块做好记录。师生交流记录、提问与作业记录将作为教师指导毕业综合实践过程考核依据。
4、在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指导老师至少要走访所指导的学生实习单位一次,了解学生岗位实习状况(外地学生可通过平台交流),走访后需及时登录实习平台,在“实地指导”模块里做好记录(指导内容、与企业或企业带教沟通情况、反映学生工作状态的照片等)。
5、指导教师需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跟顶岗实习不能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或长时间联系不上,应及时与辅导员沟通,并向专业主任反映,写出情况说明后提交到学院教务员处备案。
6、指导教师如果多次不登陆平台指导学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相应的教学事故处理。学生提交的周记,要求指导教师在2周内批复,否则将无法批阅。未批阅数过多,将影响指导教师的最终考核。
7、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跟顶岗实习成绩评价表上,根据实习周记和平时指导情况填写学校指导老师的评价成绩分数,统计总评成绩分数和等级,并在平台的“顶岗实习”里的“成绩管理功能模块”输入实习总评成绩。
8、指导老师兼专业主任,可以在平台上进行角色切换,赋予不同的工作模块。学校将在平台上设置“评价模块”对指导教师进行评教管理,由学院领导、专业主任、督导、学生四方,赋予不同权重给指导教师评分,评议指导教师毕业实践工作。
三、辅导员
1、督促学生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按时提交实习周记。
2、经常与学生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顶岗实习情况,解决毕业综合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与学生交流或走访企业后,需及时登录平台,在“实地指导”模块里做好记录(学生工作照、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生的思想动态、与企业的沟通情况等)。
教务处
2017年8月28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