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预通知

资讯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4-26点击数量: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上海高职院校实训中心和校园文化等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搭建本市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宣传展示平台,引导中小学生(以中学生为主)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更好的营造“发展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的氛围,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85

(集中活动时间为512-13日;519-20日)

主题:待定

二、活动内容:

(一)“职业体验日”活动

各校可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职业体验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方案要依托学校的重点专业及实训中心进行整体设计,以半天为一个活动单元进行合理有序的安排。

2、每校可申报2-5个职业体验项目。职业体验项目要注重适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技术含量,并集趣味性、互动性、安全性于一体,进一步激发中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认知。

3、各院校根据自身特点,挑选2-4个重点专业,提交学院及重点专业介绍的文字(每项不超过200字)及图片(每项不超过4张)。将根据此材料制作“本届职业活动周活动手册分发至上海各初、高中学校。

三、组织实施:

(一)“职业体验日”项目申报:

我处委托上海市教育报刊总社负责“职业体验日”项目的组织和服务。希望各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活动展示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和专业育人成果,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请各校根据上述工作要求,认真填写《上海高职院校“职业体验日”活动方案申报书》(见附件1),我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遴选,并组织本市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

申报材料请于326日(星期一)17:00报送至上海市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5111楼 张昭,邮编200032)。具体要求: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文字图片内容刻盘一并送达;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916575887@139.com

联系人:张昭 电话:13916575887

 

市教委高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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